标题:
醉驾新说法,不应人人入罪,这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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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aaa
时间:
2011-5-19 01:34
标题:
醉驾新说法,不应人人入罪,这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子吗
大家都知道高晓松醉驾的事,这几天听广播,最高法副院长说:“醉驾入刑”不应仅从文意理解,如果危害不大的“醉驾”不应入刑定罪。那到底啥是危害大,啥事危害不大呢?我觉得这无外乎是给名人或某些个人的开脱,到时候这里指不定有多少“人情”关系呢。。大家觉得是不是应该法外留情,根据醉驾危害来定罪呢?
作者:
kathyenroute
时间:
2011-5-19 07:02
危害不大的也应该狠罚,做义工,监禁几天。不用重刑,很多人就会不当一回事。醉驾是不出事则已,一出事就是人命
作者:
马丁
时间:
2011-5-19 16:17
重罚,禁驾1年以上,义工12个月,列入公民犯罪记录,影响credit评审,签证、求职、注册机构等均需申报……
作者:
小风悠悠
时间:
2011-5-20 01:07
要重罚,就是有人心存侥幸,觉得没关系,但出事了就是大事啊,一定要镇压掉
作者:
五千年5000
时间:
2011-5-20 04:57
Part就是喜欢弄一下似是而非的东西,好包庇某些人!中国的法律管的只有无权无势的广大人民群众啊!真是中国特色!
作者:
何处惹尘埃
时间:
2011-5-20 08:55
楼上很经典,没钱没势只能吐吐酸水儿,一点小事就会被拉来以儆效尤
作者:
saturnschnee
时间:
2011-5-20 10:45
酒駕一出事不是傷人就是害己,難道還能以成敗論英雄??出事了才開罰??
喝酒後,不用很醉,就會有反應時間變長,視野變窄的生理上反應,酒後不開車才是對的!!
作者:
阿树
时间:
2011-5-20 10:56
本帖最后由 阿树 于 2011-5-20 10:59 编辑
同意楼上说的
不严惩,大家就心存侥幸。说难听点,你自己想死,也不要出来害别人
上次看到一个视频,一家3口,开着一两厢车在等红绿灯,结果一驾英菲尼迪的醉驾者,直接从后面把这两厢车给撞飞出去,直接变成一厢了,车上的人全死了(有的是送医不治)
后来英菲尼迪还逃逸,中途还碰到一辆公交车,公车都被他碰的颠了颠,肇事者貌似第二天才出来自首。那家人真是飞来横祸,死的好冤,全家只剩下一个当时不在这俩车上的女儿
作者:
liulovebb
时间:
2011-5-22 00:22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作者:
^lulu^
时间:
2011-5-22 00:51
本帖最后由 ^lulu^ 于 2011-5-22 00:53 编辑
我觉得不是醉驾之后出没出事的问题,而是态度的问题。驾驶机动车本身就已经是具有危险性的活动,而且鉴于其速度和重量,驾驶机动车会对其他人产生潜在威胁,驾驶员需要十分谨慎对待。
其实醉驾在本质上和没事拿把枪在大街上走、见人就瞄一下的行为没有什么区别。对于拿枪的,我想任何人都会同意把把这这种行为定义为危害整个社会安全吧。现在这个所谓名人醉驾事件真的很像是那个拿枪瞄人的被抓了,却狡辩说“我还没打死人呢啊,凭什么抓我啊,凭什么给我定罪啊?”
还有为什么要有交通规则啊 ,因为那些都是血的教训啊!那些违反交通规则的是压根就没看见过车祸现场那些被压得、摔得、撞得血肉模糊得连亲妈都认不出来的尸体啊。真应该让他们多看看,看了就不会再装了。
作者:
jiting
时间:
2011-5-22 07:31
酒驾就是造成公共危险嘛!
肇事率大升呀
一定要从源头做起!
作者:
xl1205
时间:
2011-5-22 07:37
就是要一视同仁的重惩,要不然,要这法律干什么
作者:
vow612
时间:
2011-5-22 07:56
酒駕要重罰~~是公共危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作者:
chinayard
时间:
2011-5-22 09:36
醉驾和酒驾是不同的哦 JMS别弄混了
不过俺还是觉得要人人入罪
没办法
醉驾这玩意儿社会危害太大 影响太恶劣了
如果没有严惩要如何杜绝此类行为呢?
作者:
nobilis
时间:
2011-5-22 09:57
酒駕本來是很危險的事,這次沒事不代表下次不會出事,如果不用同一標準加以處罰,很多人都會抱著僥倖的心態,反而讓守法的人更加危險。
作者:
memory
时间:
2011-5-23 17:20
绝对应该一刀切,重罚才行.
不过如果是首犯,应该可以从轻.
作者:
ranshinish
时间:
2011-5-23 19:05
醉驾本来就很危险,人人都应该有意识避免的
加重处罚是可以理解的
作者:
周小北zy
时间:
2011-5-24 06:16
不要让人觉得法律都是给平民的。
作者:
周小北zy
时间:
2011-5-24 06:17
有关系的都开脱叫怎么回事儿啊
作者:
Nanlilovebb
时间:
2011-5-24 23:33
我觉得应该严格执行 才能有威慑力。
作者:
clover1080
时间:
2011-5-25 00:03
应该入醉才能遏止,否则满街都是酒驾的人,太没保障了。。。
作者:
伊小
时间:
2011-5-25 00:05
既然制定了就应该执行,现在的法律都是越来越松,唉
作者:
123000
时间:
2011-5-25 03:33
中国的法律管的只有无权无势的广大人民群众啊!真是中国特色!认同
作者:
iceseed
时间:
2011-5-25 03:36
还是一视同仁的好吧
作者:
vivy09
时间:
2011-5-25 04:20
乱世用重典, 不论醉驾或酒驾, 都应该罚, 特别是醉驾.
作者:
cckk3344
时间:
2011-5-25 04:25
但是那些有权有人的,好多都偷偷摆平
作者:
mumianhai
时间:
2011-5-25 05:50
应该严惩,酒驾出现事故后,一个家庭或者几个家庭都将是灾难。
作者:
juliet1993
时间:
2011-5-25 05:52
那么新加坡吐口痰还要鞭刑嘞。只能说利弊参半
作者:
yaoxiao
时间:
2011-5-27 01:30
主要是要约束酒驾,应该一刀切
作者:
diany
时间:
2011-5-27 05:38
醉驾危害公共安全~~而且一般出事就是生命安全~~~
作者:
oscar4427
时间:
2011-6-10 04:28
酒駕就是蓄意謀殺隨機路人
作者:
7774616
时间:
2011-6-10 04:31
不是有句话嘛,中国的法律都是为无钱无权的人制定的。
作者:
麦兜天空
时间:
2011-6-12 00:05
虽然选了反对,但是对某些情节显著轻微的人来说,入罪的刑事责任确实太过于沉重了点
作者:
niuniu123
时间:
2011-6-12 00:11
一视同仁,不要区别对待,法律就该是刚性点
作者:
lain
时间:
2011-6-12 04:37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作者:
festival
时间:
2011-6-12 23:14
有法外留情,根据醉驾危害来定罪,就会有潜規則。
作者:
vivi6390
时间:
2011-6-13 03:06
酒架本来就是不对的事,勿以恶小而为之。难道一定要人受伤了,进医院了,死了,才算是有罪吗?
作者:
amber43
时间:
2011-6-15 00:59
反对,一刀切才能让法律施展权威,遏止酒驾
作者:
zen0
时间:
2011-6-15 06:14
必須嚴懲酒駕
作者:
aaaaaa2010
时间:
2011-6-15 06:21
罚钱+做义工+扣分+刑事记录。这种事害人害已,应该重视
作者:
BL-8cj
时间:
2011-6-15 18:30
重罚吧 我支持重罚!因为 没回老爸喝完酒还开车我的小心肝都扑通扑通的 害怕(我不在车上)
我想那些人的家属应该都是和我一样的 心情...
作者:
laver
时间:
2011-6-15 20:56
汉字的发源地,现在已经是最出尔反尔的地方了
作者:
jing1219
时间:
2011-6-29 10:47
法律面前应当人人平等,不要有侥幸的心理
作者:
jing1219
时间:
2011-6-29 10:48
法律面前应当人人平等,不要有侥幸的心理
作者:
babe1015
时间:
2011-6-29 12:38
中国的法律本来就只是规范木权势的银 木啥值得期待滴
作者:
leer20070420
时间:
2011-6-30 12:00
要罚呀 不过可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不能一刀切 也不能说因为不严重就不罚 也可以双方和解
作者:
valleyxi
时间:
2011-7-4 15:57
酒驾是最危险的
作者:
abcaat
时间:
2011-7-5 04:14
什么叫危害不大啊?没有出事?还是出事了在算一算危害?真是的,朝令夕改!
作者:
ding857
时间:
2011-8-2 22:24
不应该没有出事就不放刑 万一出事了就是大事 不应该在这方面放松
作者:
adang6
时间:
2011-8-3 01:27
酒駕本來是很危險的事,這次沒事不代表下次不會出事,如果不用同一標準加以處罰,很多人都會抱著僥倖的心態 ...
nobilis 发表于 2011-5-22 09:57
就是,这个其实已经是妨碍公共安全罪了吧
作者:
tuxini
时间:
2011-8-7 08:53
一视同仁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
作者:
回天夕
时间:
2011-8-7 08:56
尊重生命的,有道德的,现在一般不会醉驾。法令出台后,确实好一些,但是执法就应该从一而终,不能松一时,严一时,不然法律的公信力何在?
作者:
hacia
时间:
2011-8-7 08:56
怎么可能还要按照危害来定罪!
只有一律平等,醉驾一定要严惩才能慢慢杜绝这项危害!
作者:
楊樂多
时间:
2011-8-9 03:05
他真的是法官嗎?
作者:
7261908
时间:
2011-8-9 03:47
要罰且罰到會心痛,才會警惕。
可仿紐西蘭(記得好像是該國)因應個人不同的收入及經濟狀況,而有同錯不同金額的罰款。
作者:
vincelia
时间:
2011-8-9 04:11
法律应该大于人道主义和道德
作者:
jennyzhou
时间:
2011-8-11 02:44
加大力度,和推行,执行。。。才有可能改善。人的本性就是不自觉
作者:
whdxwd1
时间:
2011-8-11 03:14
嘻嘻,有权有后台自然就不量刑,农民嘛就。。。不过也不一定,最近赛加薪不是也没后台吗,照样。。。。 我国的法律是四月的天。。。。。
作者:
chenxiangmulian
时间:
2012-1-4 07:44
酒驾和醉驾难道以撞没撞死人为标准???就应禁止酒后驾驶,人人都应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形成规矩就自然好了,分两个标准明显就是给人钻漏洞的,权大势大钱多的就给轻办,那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作者:
苏衣染
时间:
2012-1-4 22:38
出事不出事都应该一样标准吧,毕竟都是一样的行为导致的问题
作者:
niuniu123
时间:
2012-1-5 01:16
关键是醉驾这个行为进行中怎么知道会出危害大的事还是危害小的事,或者啥事也没有。领导们惯于把清楚的事儿搞的不清楚了。
作者:
liuhan
时间:
2012-4-30 01:13
都是明知故犯的
作者:
citrine
时间:
2012-4-30 01:15
不人人一样,难道还要分高矮胖瘦和对酒精的抗体吗.
这种想法肯定是那种成天喝酒,还以为自己喝完酒也很清醒的脑袋不清醒的人题出来的.
作者:
bookworm09
时间:
2012-5-17 05:08
醉驾就要严惩
“一刀切”也许不是最好的办法,但他可以基本杜绝有钱有势有权阶级搞特殊化,不然被惩罚的就又只有平民了
作者:
tina123
时间:
2012-5-21 13:51
醉酒驾驶就该重罚!要不没有记性的
作者:
2626xying
时间:
2012-5-22 00:56
什么叫危害不大,怎么定义的,难道一定要出了大事才算危害吗?既然如此,当初定下这条法规是为什么,定了就应该执行,一视同仁,不然法规都是定给平民百姓的吗?!
作者:
lanyue
时间:
2012-5-22 02:01
醉驾本身就是一种犯罪,都应当一罪论处,不应以他是否造成危害来论断或从轻,我想任何危险都应在未发生前就消除隐患,否则法律有何意义!我想任何人在要出发前去哪里吃饭喝酒都是事先知道的吧,还自行开车前往本身就意味着回来不是酒驾就是醉驾没什么好说的,就算意外情况下,如果本身有意识那就也不会发生酒驾或醉驾,那法律本身就是最严格的约束,只有这样才能让人不敢冒险,否则就没有任何意义!
作者:
huizhihuiyi
时间:
2012-6-3 11:52
酒驾要一口定性才好,只要酒驾了,就终身禁驾最好!
作者:
mimilu
时间:
2012-6-3 12:02
中国的法律都会留后门给那些有能量的人,比如那个狗屎的什么嫖宿幼女罪
作者:
cjj32123
时间:
2012-8-4 08:20
要重罚,就是有人心存侥幸,觉得没关系,但出事了就是大事啊,一定要镇压掉
作者:
urstranger
时间:
2012-8-7 10:15
什么叫危害不大,等真出事了,什么都没法挽回了,这个是不能有侥幸心理的
作者:
浮生若梦醉似醒
时间:
2012-8-31 02:55
现在不是人人平等的么,怎么还弄个不同的标准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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