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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付婚姻法新解释六大绝招 [打印本页]

作者: 六宝火锅    时间: 2011-8-24 10:28     标题: 对付婚姻法新解释六大绝招

[导读]“对付新司法解释,姑娘们和姑娘们的妈,有的是办法”。

婚姻法.jpg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婚后由夫妻一方出资购房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视为这一方的财产。这与过去的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完全不同,“对付新司法解释,姑娘们和姑娘们的妈,有的是办法”。

6招应对婚姻法新司法解释

办法1

结婚前要求男方先把他妈给的房子卖掉,再买一套,房产证上写上男女两人的名字,不这样办就休想结婚。

办法2

两人共同买一套,但女方只出卫生间面积的钱,如果以后离婚,女方把卫生间门钉死就离开,如果男方擅自打开,就到法院去告他,他花钱要买回也不卖给他。

办法3

生了小孩要求男方给予冠姓费用,小孩从女人肚子里生出来,凭什么姓你男的姓,不给巨额冠姓费,小孩就随女方姓。

办法4

男的房是NND房,内部装修由女的来负责,把里面的水电全改掉,如果以后离婚,这些东西全部拆掉,把水电结构也全毁掉,让你男的以后好受。

办法5

大不了不结婚,就同居。不想生孩子就不生,想生就生一个,以后双方不再互相喜欢了,如果女的想要孩子就坚决不给他,如果男的想要,拿房子来换。

办法6

反正家里没有一样东西是女的了,那么好,女的住一年就把房子破坏一年,就是以后离婚了,你这房子也卖不出去了,就是想卖,女的就到网上去发帖,说那个凶宅,发生过凶杀案。

办法总结:别忘了,现在中国女的少男的多呢,不来讨好我女的,你就别想结婚,结了婚也叫你不安生。

点评总结:男人看清楚了,别以为有法撑腰就能好过。

图片附件: 婚姻法.jpg (2011-8-24 10:27, 35.4 KB) / 下载次数 69
http://list.yayabay.com/forum/attachment.php?aid=424993&k=4c486f9e36af2060f63436a64ded3610&t=1735241608&sid=313d23


作者: seal云云    时间: 2011-8-24 10:37

有点夸张会不会啊,比我娘想的狠多了
作者: 后知后觉    时间: 2011-8-24 10:38

也是被逼出来的,我就纳闷,这样的司法解释怎么就堂而皇之的出台了呢?这都叫个什么事儿啊!
作者: 君浣溪    时间: 2011-8-24 10:48

那天朋友感言现在越来越没安全感了,同感
作者: 88889862    时间: 2011-8-24 10:50

国际上的婚姻法保护弱者(这个趋势),而我们国家的。。。。反而降低男人离婚的成本(离婚率肯定会增加),这不是背道而驰。。。。干脆以后都不结婚。走婚得了,免得有财产纠葛
作者: mia1988    时间: 2011-8-24 11:27

免得有财产纠葛
作者: 忽略不计    时间: 2011-8-24 11:27

养大孩子。黄脸婆你滚出去。再换一个。。。下辈子要做男人不吃亏啊不吃亏。
作者: 心若天山雪    时间: 2011-8-24 11:55

我觉得中国永远是不保护弱势群体。
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这么显而易见的事情,让中国ZF一办就成这样了呢?难道是立法的人为了自身利益而通过的法律吗?这是个人法么?
这让我想起来了件事,美国选举的时候,是全民选举,那天会放假半天。中国···呵呵,人多做不到全民,那好,大家说说,18岁后谁每年都拿到选举投票的选票?就算是推举某某区的人大代表,谁是每次都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投票的?
不多说,自己想!
作者: 01070208    时间: 2011-8-24 13:43

女人永远都是最吃亏的那一方,要有婚前协议啊,6个办法好啊
作者: 暮樱之白    时间: 2011-8-24 16:36

男女比例失衡还是不够大,什么时候女人少的跟熊猫一样 什么婚姻法都靠边  
更不用想着什么房子 自有人乖乖送
作者: adipose    时间: 2011-8-24 18:52

本帖最后由 adipose 于 2011-8-24 18:54 编辑

因为有这样需要的都是有钱人,又想玩女人又怕花钱!zf会为普通老百姓想才奇怪了!这就是为有钱小众特地改的法律!
作者: qrio    时间: 2011-8-24 19:20

如果女的想要孩子就坚决不给他
这一点很难哦,如果男的经济占优势的话他想带走孩子要比女方更容易。
作者: daaaa    时间: 2011-8-24 20:16

应该是新婚姻法适用,即日起结婚的新人。而其他人群适用于旧法
比如,银行利息
作者: 正一    时间: 2012-4-15 22:19

现在明白了以前收彩礼的原因了,就是要给自己留条后路啊,免得净身出户的时候,只有睡桥洞的悲凉
作者: hrlttx    时间: 2012-4-15 22:39

不解释,这样的法律,唉
作者: liuhan    时间: 2012-4-21 10:29

这些都是损招呀,新婚姻法就是逼着女人要自立,让女人当剩女,让男人当剩男
作者: 3554198    时间: 2012-5-10 03:53

国际上的婚姻法保护弱者(这个趋势),而我们国家的。。。。反而降低男人离婚的成本(离婚率肯定会增加), ...
88889862 发表于 2011-8-24 10:50


    想单身吧!有心无胆啊!爸妈催得急
作者: 可爱小妖精    时间: 2012-5-10 04:01

回复 3# 后知后觉
这个新法刚出台,老妈就说这也太不讲理了,妇联一定会为女子出头会抗议的,结果~~~男人一再宣称讨厌女强人,说女的太独立太强了,就会婚姻不幸福就会找不到好男人。结果,女人太依附男人了,一样没好结果。——讨厌的国度
作者: 可爱小妖精    时间: 2012-5-10 04:02

回复 10# 暮樱之白
男人主权的社会,有钱男人会从国外进口一批,然后再次打压国内的少数女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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