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monetmm 于 2013-11-19 04:23 编辑
家务事具体怎么回事,只有当事人清楚。只是这篇新闻明显是偏帮吴平的,据吴山自己说,
1. 父母的离婚官司前后打了6 年,但离婚时房产分割不公平。法院两次判吴山败诉,直到泼漆事件发生。
2. 离婚时分割的三套房,一套是父亲的房子,一套是母亲单位的房子,另外一套是其外婆留下的房子,吴山认为这一套根本不应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3.奶奶(冰心)去世时留有11 套半房子,分给三个子女,每个子女差不多能有4 套房,但在吴平夫妻离婚时,却并没有对这些房产进行分割。
4.父亲在姥姥家住了40 年,却一分钱也没有给过,离婚后也没有给母亲扶养费。
如果吴平手里拿着没有参与离婚分配的冰心的4套房的遗产,那么他所“哭诉”的只能“租房住”就显得很可疑了。
Ps;奇怪的是吴山外婆的房产被纳入了吴平离婚的房产分配,可冰心的遗留的房产为什么没纳入,里面有什么内幕么?吴山斗不过他有权势的父亲,只能通过泼漆博弈。总之,清官难断家务事这句话确实不假。 |